愛不到殺了你! 
一年半36人死於情殺 

 NOWnews
更新日期:2008/07/10 18:39 

社會中心綜合報導

駭人聽聞的留美碩士情殺事件震驚社會,
不過這恐怕只是冰山一角

台北縣
中和毀容割喉情殺案,

檢警相驗死者楊詠琴遺體發現眼珠被挖出,

鼻子被削掉找不到,死狀極為淒慘  


婦女
基金會公布了一份最新的統計,
過去1年半的時間,
光是媒體報導的戀愛暴力或情殺案件,就有264起,
其中36人因而喪命,
還不包括沒有被媒體揭露的案件


也就是說,
至少每兩天發生一起戀愛暴力與情殺案件,
平均每月至少有三件發生在情侶間的,
殺人未遂與殺人致死事件。
而未被外界發現的黑數,相信更多。


去年至今年
現代婦女基金會統計去年至今年六月的情殺、
戀愛暴力新聞,發現在這264起案件中,
一共有高達476個人受害,其中36個人因此喪命,
平均下來每個月就有14.7起暴力或情殺案件,
等於每2天就會發生1起,比率真的很嚇人。

 

調查發現,1年半來,
新聞報導戀愛暴力與情殺案件被害人,
以女性為大多數,
兩邊關係4成55為情侶,4成32為前情侶,
同居人與前同居人合佔約5%,
情殺案加害人以男性佔絕大多數。

 

再看看戀愛暴力的發生原因,
有高達65.15%是因為對方提出分手,
劈腿另結新歡則佔12.5%,
雙方爆發口角佔6.44%,
而想報復對方及金錢糾紛等等佔1.1%-4.9%。

男女朋友在考慮交往的時候,
應該要多熟悉對方的個性,才能避免悲劇發生。

其實談戀愛,合則合不合則散,
專家建議談分手一定要誠實,說清楚講明白,
不要閃爍言詞讓對方更痛苦,態度要理性溫和,
告訴對方分手的真正原因,
勇於面對責備,要避免戀愛暴力情殺,
一定要有高EQ。(綜合報導)

 



看完上則新聞   心中感觸真是大  

數字會說話  有這麼多人為情被傷害

這位留美碩士  還真是有夠殘暴的手法(挖眼又割喉的)


正向思考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linna1205/21874510

還好
我不夠美麗 
沒有美到想要分手時 他就是不肯放過我

還好
我沒有勇氣和人同居
就怕他不是最後我要的老公 


蓮覺得   好聚好散是一個美德
沒必要   對曾用心愛過的人用如此激烈的手段 

唉~
有點兒不知從何說起?

就是覺得無奈又難過呀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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